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所屬
民間公證人蕭宇軒事務所
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
登記表
實聯制措施指引」與「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登記表」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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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特殊事項紀錄說明)
為維持國內疫情之穩定控制,本場所配合政府「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採行實聯制措施。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012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之特定目的,蒐集以上個人資料,且不得為目的外利用。所蒐集之資料僅保存 28 日,屆期銷毀。感謝您的配合。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為防堵疫情而有必要時,得提供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本所(資料蒐集機關)行使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相關權利行使方式:【例如】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所臨櫃申辦。
當事人如無法配合本實聯制作業,基於政府法令與公眾衛生安全,恕本所無法提供業務服務。
本實聯制其他相關措施說明,請參閱http://at.cdc.tw/8QI4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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